1.归档时间
继续教育学院应在6月底前完成纸质文件材料归档。
2.归档范围
上一年度继续教育学院形成的各类教学档案,包括招生简章、录取名册、成绩单、毕业验印名册、毕业证学位证证书签收单等。
3.归档要求
(1)所有文件请不要装订,不要用废纸打印;
(2)本部门发文和内部请示文件落款需要盖章;
(3)打印文件时,注意拟稿封面和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并且文件附件必须打印(如果附件很多,只打印和本校相关的内容);
(4)如果系统中存在重复文件,请删除,仅留一份;
(5)所有材料要收集完整、加盖页码。
(6)文件材料移交档案馆时要有移交单,移交文件按照移交单上所列顺序排列。
备注:未尽事宜请联系档案馆。0511-844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