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
科研(项目)档案应于10月底前完成去年已结题项目档案归档。
归档范围及整理顺序
归档的科研项目档案必须是已经结题,并已通过鉴定或验收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课题项目。
(1)科研(项目)课题申请书(合同书、任务书等)
(2)科研(项目)课题研究计划书
(3)科研(项目)课题进展报告(结题通知)
(4)项目结题报告
(5)科技档案简介和审查意见表(可在档案馆官网下载)
归档要求
(1)所有归档材料不装订,订书针要拔除,做的记号要擦除。
(2)项目档案资料按照项目档案归档整理顺序(卷内目录)的顺序依次排放,用打码机在所有有字页面依次打码,并根据页码填写制作卷内目录。
(3)项目移交需制作档案移交单(档案馆官网下载)一式两份。经签字确认后一份移交人留存,一份交至档案馆负责老师,同时需将移交单电子版一并移交给档案馆负责老师。纸质项目档案移交需将所有档案袋按照移交单顺序排序,并用铅笔在档案袋右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按移交单序号标注。
备注:未尽事宜请联系档案馆。联系电话:0511-844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