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归档时间
各部门应在6月底前完成纸质文件材料归档。
2.归档范围
各单位在上一年度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包括收文、发文、内部请示、协议、会议记录等。
3.归档要求
(1)所有文件请不要装订,不要用废纸打印;
(2)本部门发文和内部请示文件落款需要盖章;
(3)打印文件时,注意拟稿封面和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并且文件附件必须打印(如果附件很多,只打印和本校相关的内容);
(4)如果系统中存在重复文件,请删除,仅留一份;
(5)文件材料移交档案馆时要有移交单,移交文件按照移交单上所列顺序排列。
备注:未尽事宜请联系档案馆。0511-8440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