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博、硕士研究生档案归档要求

发布时间:2021-10-19动态浏览次数:612


  1. 归档时间

博硕士研究档案应在10月底前完成当(去)年毕业生材料归档。

  1. 归档范围

 各学院当(去)年博硕士毕业生个人材料。

  1. 归档要求

(1)博硕士研究生个人学位档案应按照江苏科技大学校办〔2017〕23号关于规范博硕士研究生学位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中的纸质学位档案的归档要求进行归档。

(2)所有归档材料不装订,订书针要拔除,做的记号要擦除。请仔细核查学位档案材料,保证其无缺失损毁。

(3)学位档案资料按照学位档案归档目录的顺序依次排放,用黑色签字笔在所有有字页面依次编写页码,并根据页码完成制作归档目录清单。详情见文件中研究生编写页码注意事项及模板。

(4)制作××学院档案汇总清单一式两份。经签字确认后一份移交人留存,一份交至档案馆负责老师,同时需将档案汇总清单电子版一并移交给档案馆负责老师。纸质学位档案移交需将所有档案袋按照汇总清单顺序排序,并用铅笔在档案袋右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按序号标注。

备注:未尽事宜请联系档案馆。联系电话:0511-84401030。